Saturday, September 2, 2006

坠落在地球上的可怜虫

当一个人痛恨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形容对方是:-

那只畜生,那个鬼,那条野,那条朴街等的物体。。。
他们认为对方不配被称之为人类。。。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
最尊贵,最有智慧,最有思考能力的物体。。。

所以他们尽量把讨厌的对象跟自己划清界限,
不让讨厌的人跟自己并列为同一个种类,
所以就形容对方为其他物体。。。

其实人类是如此完美的物体吗?

我不认为。。。

人类只是喜欢被恭奉,喜欢甜言蜜语的笨蛋;
反之,有些人更视说出肺腑之言的人为小人,
嫉妒他们才会说出这种话。。。

人类喜欢宣耀,
喜欢宣耀自己的好事,
喜欢宣耀别人的坏事,
大肆宣传,
是要搞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才甘愿。。。

人类可以为了一点小事憎恨他人,
有者可以把事情划大,搞到街知巷闻。。。

有者甚至为了钱财出卖自尊,出卖朋友,
讨厌一个人时,除了恶言伤人,甚至可以把对方置之死地而不理。。。

说到底,人类根本就是自大狂妄,自私自利,自以为是,
贪得无厌,无礼放肆,只会听信谗言的下等物体。。。

如果人类一天都不安分守己,不和睦相处,不洗心革面的话,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人类存在。。。

留在这世上的就只有“那只畜生,那个鬼,那条野,那条朴街”的物体。。。

到头来,原来我们什么都不是,
只是一个自己口中用来形容别人的物体。。。

可能更糟!

可能只是这世上的不知悔改的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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