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7, 2007

博爱 = 滥情 = 滥交???

最近有人常说我有了男朋友,
就别这,别那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对有男友的女生
诸多限制,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男友的女生就不能
出去联谊,
不能跟其他男生约会,
(我约会的意思是纯属外出吃吃饭,看看戏而已,
没有手拉手,嘴对嘴的意思)

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单纯地
发个短信给男生朋友,
也会得到对方的质疑,
说什么我给他传信息,
多半是男友不在我身边。。。

天哪!
那封短信就是在我男友家发的呀!
告诉他我的男友就在身边后,
他还说我更不应该这样做。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不能???

我承认
我是属于那种博爱的人,
我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人,
但是我喜欢的定义并不是爱,
喜欢的定义可以很广,
但是我只是简单的喜欢
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而已。。。

或许可以这么说,
我是滥情的,
看见美丽漂亮的,
英俊潇洒的,
感觉不差的,
就会喜欢。
但我并不至于贪新忘旧,
把旧的给扔了。。。

他说我滥交,
但是我并不是可以跟每个人都做那回事,
我只是容易喜欢一些人,事,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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